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罗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职位
(一)选调范围
罗定市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单位(含上级驻罗定的县级以下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公登记)的在编在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二)选调职位
罗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以下3名。
二、选调条件
报考人员应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吃苦耐劳,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
5.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专业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选调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方式(以下任一方式均可):
1.现场报名。报名地址:罗定市罗城街道宝定路31号罗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事股;邮政编码:527200;联系电话:0766-3726130。
2.网络报名。选调公告发布后,报名者将报名材料的电子版及原件彩色扫描版打包压缩后发至指定电子邮箱(文件名统一为“公务员选调+姓名+手机号码”),邮箱地址:ldsfbrsg@163.com。
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纸质材料请用A4纸张打印):
(1)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纸质签名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
(2)个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3)本人独立起草的具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发表的文稿2份,和其他能反映个人工作能力和实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奖励证书等(本项如没有可不提供)。
(4)本人近期免冠大一寸蓝底渐变正面证件照电子版(以“姓名+身份证号”格式命名,相片格式为JPG)。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6日截止(工作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其中“网络报名”以报名材料在报名电子邮箱内接收时间为准。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及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并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资格审查
罗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在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向报考者说明理由。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选调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选调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在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选调程序,不再作为选调人选。
(三)适岗评价
综合研判工作实绩、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回避等有关情况,对适岗性进行评价。按照选调人数一定比例研究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试
面试主要考查应试者的思想理论水平、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等。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2比例差额确定考察对象。罗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成立考察组,按照干部考察的有关规定,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广泛听取意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重点审查考察对象报考资格条件及其政治表现,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是否存在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发现干部人事档案或有关材料存疑的,考察对象需积极协助提供有关资料,由有关单位依法依规作出认定,自考察之日起2个月内不能解决存疑问题的,不予转任。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六)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和人岗匹配情况,择优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由罗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选调,可视情况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七)确定拟选调人选
罗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面试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罗定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办理转任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转任时职务职级高于选调职位职级的,须同意以职位要求的职级转任。
因各环节不合格、考生弃权等原因导致职位空缺的,由罗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选调将以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各环节入围人员,报名时须按要求填写手机号码和紧急联系电话,并保持通信畅通。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名人员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三)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四)经资格审查后,选调职位数与报名人数没有达到1:2比例以上的,取消本次公开选调公务员。
(五)罗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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